201211月22日上午,家住八仙巷前来国家电网四川乐至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用电申请业务的胡翔先生签订了四川乐至供电有限责任公司首份《电力客户短信服务协议》,此项协议签订生效后,乐至供电公司将根据胡先生预留的手机号码,无偿为胡先生提供包括电费信息、电费预警、欠费停电通知等内容的信息服务。
据了解,为方便广大用电客户及时了解每月的用电量和缴费信息,乐至公司正式开始推行电力客户短信通知服务。短信服务采取用户自愿参与的方式,如有此需要的客户可以在办理用电申请的同时与供电公司签订《电力客户短信服务协议》,协议明确了签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使广大用电客户体验到了电网信息化带来的便捷信息。
胡先生表示,通过短信提醒的方式自己能及时了解自己的用电情况,避免以往因工作出差等情况不能及时获知电力信息而耽误的缴费时间。乐至公司相关负责人提醒,为了使短信提醒服务到位,广大用电客户预留的手机号码需真实、准确并与供用电合同或居民生活供用电协议预留的信息一致,一是电话号码发生变更需及时到营业厅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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